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中心 > 政策解读 > 正文

福安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转发关于促进规下工业企业发展服务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六条暂行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1/8/26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德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规下工业企业发展 服务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六条暂行措施的通知》(宁城联〔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宁德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规下工业企业发展服务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六条暂行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城联〔202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于8月28日前报福安市城联社行管股,联系电话:6382076。

  附件:《宁德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规下工业企业发展服务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六条暂行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在原文链接中下载)


  福安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安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5日

原文阅读:

http://www.fjfa.gov.cn/bm/gyhxxhj/zfxxgkml/ghjh_13916/202108/t20210825_1514249.htm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