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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工作方案》已启航!我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驶向壮阔蓝海

日期:2021/9/5

为壮大海工装备和海洋船舶产业,加快实现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 、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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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紧密围绕“海洋强省”和“制造强省”战略目标,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提升装备研制能力为重点,坚持龙头引领、示范带动和全产业链发展,坚持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夯实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础,加强电动船舶、深海养殖装备等新产品研发,全面提升生产和管理能力,打造细分市场优势和全产业链竞争力,加快实现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上福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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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要目标方面,《工作方案》明确:

✪持续培育闽江口、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漳湾等产业基地,发展壮大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力争2023年实现产值800亿元

✪发展深海采矿船、汽车滚装船、邮轮游艇、电动船舶、新型高性能远洋渔船等高技术船舶产品,至2023年实现产值300亿元发展用于海底采矿、水下打捞、海上救援、海道测量、港口航道施工、深水勘察、海工辅助、海底电缆施工等海洋重大装备,至2023年实现产值100亿元培育海上风电装备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大容量风机、钢结构、施工运维船舶等海上风电装备产品,至2023年实现产值400亿元

✪建设国内领先的电动船舶研发制造基地,打造10个以上电动船舶示范项目,更新改造远洋渔船80艘以上,建造深海养殖装备50台以上

✪培育若干个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船舶与海工装备、风电装备龙头企业,以优势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发展,提升竞争力,形成国内领先的产业创新体系和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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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点任务方面,《工作方案》推进修造船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电动船舶创新发展、壮大海工装备产业等三个方向进行任务分解,提出具体细化措施——



推进修造船业可持续发展


1.完善构建省内产业布局。持续打造闽江口、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漳湾等船舶修造产业集群,以省船舶集团等国有控股企业为龙头,民营船企、军方船企协同发展。适时推动相关修造船企业退城入园,提高产业集聚度;盘活泉州斗尾船厂资源,打造修造船和海工基地。推动福安、龙海等地修造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布局完善海上风电等海洋产业配套港口、码头等设施。

  2.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研发能力。依托马尾造船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研发力量,开展项目攻关,培育形成省内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龙头设计单位,不断提升自主研发水平。加强技术储备。及时总结邮轮型客滚船、双燃料动力汽车滚装船、深海采矿船、高附加值海工辅助船等先进船型的建造技术经验,为后续承接类似船型及推动船型升级换代奠定扎实基础。提升生产制造水平。指导修造船企业提升船舶修造质量,支持企业深入开展两化融合、机器换工等项目,逐步实现设计、建造、管理与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降本增效。

  3.争取央地资源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央地合作。支持我省船舶工业引进中船集团、三峡集团等央企,发挥央企在军品、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带动我省船舶工业壮大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鼓励“闽船闽造”。鼓励我省船东在省内造船企业投资造船,支持我省造船企业承接海事、港口等公务船项目。支持省内船舶工业企业加强对接,通过转售、改装、租赁等形式加快处置海工库存船舶。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船舶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船企融资成本,提升竞争力。

  4.发展壮大修船产业。发挥我省区位优势,抓住国际航运业实施绿色环保新规等因素带来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修船产业,与造船工业形成产业互补,完善产业体系。支持我省船舶修理企业不断提升船舶修理技术,逐步实现修船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力争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民船修理基地和舰船维修保障基地,助力我省东南沿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推动电动船舶创新发展


1.建设研发制造基地。以“立足福建、服务长江、面向全国”为目标,以省船舶集团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制造为基础,联合三峡集团、中船所属研究院所等单位,开展新能源电动船舶的研究,联合打造研发制造基地。逐步通过改造、更新现有传统燃油船舶,利用水电、风电峰谷差提供优价电力,以动力电池替换燃油动力,实现水上交通绿色发展。

  2.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围绕近海和内河运输船舶、旅游观光船舶、渔业辅助船舶、公务执法船舶及岸电配套设施、运维服务等领域,研究制定我省发展电动船舶的标准体系,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打通技术路线,覆盖产业链全过程、全流程,打造兼具经济性、安全性、实用性的电动船舶及其关键配套设施设备产业体系,加快电动船舶码头及充换电等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鼓励天然气、电动等船用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3.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江、河、湖、海首制电动船舶示范项目建设,率先在福州、厦门、宁德等具备较好发展基础和合适应用场景的地区推广电动船舶,逐步实现全省、长江等内河推广应用。鼓励各地市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稳步推进辖区内江、河、湖、近海流域绿色船舶更新,支持福州市制定“电动闽江”政策。



壮大海工装备产业


  1.传统海工装备 

  充分发挥既有海洋工程装备生产经验和技术优势,及时总结、合理创新,紧随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发展海底采矿、水下打捞、海上救援、海道测量、港口航道施工、深水勘察、海工辅助、海底电缆施工等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全方位打造海洋工程装备体系,全面提升“海上福建”建设能力。

  2.海上风电装备 

  支持福州打造海上风电产业园、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园,积极补齐完善叶片以及关键配件等我省制造能力空白,围绕风电装备建设公共检测平台、大数据中心。培育省内海上风电产业龙头企业,打造规模提升、专业优质、竞争力强的海上风电钢构制造、风机装备制造、运维施工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增强省内产业集群发展合力。提升产品研制水平,重点支持企业研发制造大容量风机产品、海上风电钢结构产品、海上风电运维施工装备,构建海上风电“立体式”装备体系。

  3.深海养殖装备 

  鼓励船舶建造企业研制以高附加值鱼种为主要养殖产品的养殖装备,重点推广大型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和养殖工船建造,探索集养殖、旅游、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平台研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攻关,着重提升养殖装备安全性能和抗风浪能力,不断提高深海渔业养殖装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重点围绕深海渔业养殖装备绿色化、智能化等功能需求,推动自动投饵系统、成鱼起捕系统、养殖设备集中控制系统、养殖平台结构安全监测系统等关键配套设备系统的研制。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深海渔业养殖装备的融合发展,加强智能监控、无线通讯等智能化管理设施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支持海上经济多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制氢和海上风电、深海养殖和海上风电、其他产业和传统海工装备产业以及海上风电装备产业等融合应用。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s://mp.weixin.qq.com/s/bmwUxGjCUNVTSoxfWu2f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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